日期:2021-06-15 浏览人数:1306人
据深圳海关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防疫物资、电器电子产品出口持续旺盛,2021年前两个月,当地电子电器类产品出口2221.6亿元,其中电脑及其零部件、手机、家用电器等产品合计占整体出口逾三成,增幅均在70%左右。
中国小家电产品海外订单的暴涨,也意味着跨境电商卖家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不少卖家在欧盟产品合规方面仍处于“裸奔”状态。
今天,就电子电气产品出口的合规性要求,为卖家详细解读欧盟各项产品安全法规,在产品投放欧盟市场之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80%以上都忽略了的严重风险问题有哪些?
RoHS代表有害物质限制,也称为Directive 2002/95/EC,起源于欧盟,并限制使用电气和电子产品(称为EEE)中发现的特定有害物质。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适用的产品都必须通过RoHS认证。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火炉,空调;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吹风机,咖啡壶,熨斗;
3)计算和通信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
4)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视,DVD播放器,立体声音响,摄像机;
5)照明:灯,照明器材,灯泡;
6)电动工具:钻,锯,钉枪,喷雾器,车床,修剪器,鼓风机;
7)玩具和运动器材:电子游戏玩具,电动火车,跑步机;
8)自动提款机:自动售货机,自动柜员机。
1)具有特定军事用途的设备;
2)太空设备;
3)专门设计为属于本指令范围之外的另一种设备的一部分的设备,并且仅当该设备属于该设备并且只能由专门设计的设备替换时才能履行其功能;
4)大型固定式工业工具;
5)用于人员或货物的运输工具,但未经型号认可的电动两轮车除外;
6)有源植入式医疗设备;
7)大型固定装置;
8)光伏板,协助公共,商业,工业和住宅应用生产太阳能;
9)专为研发而设计的设备等。
RoHS 1
RoHS 1规定了以下六种受限材料的最高含量:
镉(Cd) <100 ppm
汞(Hg) <100 ppm
铅(Pb) <1000 ppm
多溴联苯(PBB) <1000 ppm
多溴联苯醚(PBDE)<1000 ppm
六价铬(CrVI) <1000 ppm
RoHS 2
2011年欧盟发布了2011/65 / EU指令,即RoHS 2。
RoHS 2包含CE标记指令,这意味着RoHS符合性现在适用于当前需要CE标记的产品
RoHS新增了类别8(医疗设备)和类别9(控制和监视仪器),并具有额外的合规性以保持记录
RoHS 3
2015年,指令2011/65 / EU(RoHS 2)修订为指令(EU)2015/863,称为RoHS 3,以在当前的六种受限物质(镉、汞、铅、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六价铬)中添加四种物质。
该限制将于2019年7月22日对除类别8和类别9以外的所有电气和电子设备生效。类别8和类别9的限制将于2021年7月22日生效。
RoHS 3旨在帮助和保护环境和居民免受电子和电气设备中已知有害物质的侵害。
RoHS 3规定的其他4种物质及其允许的最大限量为:
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DEHP) <1000 ppm
邻苯二甲酸苄基丁酯(BBP) <1000 ppm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1000 ppm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1000 ppm
RoHS(有害物质限制)标记属于自愿标记并自愿提供;RoHS标志可帮助企业大限度地降低RoHS合规性的财务和管理负担。
同时,RoHS标志虽然是单一产品认证,但可以扩展到产品系列,前提是该系列使用相同的原材料,类似的管理系统和基本设计没有显着变化。
1. 加贴CE标识
根据RoHS法令(2011/65/EU)要求,电子电气设备(EEE)投放欧盟市场之前,应先粘贴CE标记;CE标记应清晰可见,清晰可辨且永久地粘贴在成品或其铭牌上。如果由于电子电气设备的性质而无法做到或不能保证这样做,则应将其贴在包装和随附的文件上。
2. 遵循WEEE法规要求
1)注册WEEE号
根据WEEE法令(2012/19/EC) 要求,自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承担起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地处理报废设备。
因此,卖家需要在欧盟的EAR系统上注册自己的WEEE号,并且委托正规的第三方电子电气产品回收处理机构对废弃的电子电气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工作。
2)加贴WEEE标识
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标签都印上WEEE回收标识。
规格要求如下:
1)h (下边黑线的高)不得小于0.3a或者1mm;
2)整个标识高度不得小于7mm;
3)若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产品上进行标识,必须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体现此标识;
4)该标识必须清晰、明显且不易磨损。
2. 申请注册欧盟授权代表
根据欧盟市场监督条例EU2019/1020要求,在欧盟境内(不包括英国)销售的部分商品(与CE合规商品范围高度重合),需要在2021年7月16日之前确保具备位于欧盟境内的经济运营商(即欧盟授权代表)负责产品合规。
加贴欧代信息标签
制造商需要确保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列出欧盟授权代表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如果销往欧盟的产品不包含此信息,那么货物可能会在海关被拦截或无法交付给买家。
总结
2021年7月16日之后,非欧盟地区的产品想要投放到欧盟市场,将会面临重重的产品合规的考验,但凡其中一个环节缺少了都会严重影响到后续产品在欧盟海关是否会被抽查。
因此,卖家在产品出口之前,一定要提前咨询欧代易客服,了解详细的欧盟产品合规政策,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